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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山东省东营食品标准备案时注意事项
山东省东营食品标准备案时注意事项:
一、适用范围
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下列企业标准,应当在组织生产之前向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:
(一)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;
(二)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。
二、备案要求
(一)企业在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前应认真阅读《食品安全法》、卫生部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》、《山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细则》等相关规定(可登陆“山东卫生监督网http://www.sdwsjd.gov.cn-业务频道-食品安全”栏目下载或“东营市卫生监督执法局网站http://wsjd.dongying.cn”下载)。
(二)企业制定(修订)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:
1、应当包括食品原料(包括主料、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)、生产工艺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、限量、技术要求;
2、企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GB/T1.1《标准化工作导则》第1部分的要求;
3、备案的企业标准内容应当符合《食品安全法》第十八条、第二十条的规定,不得与国家法律、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条款相抵触;
4、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:Q/(企业代号)(四位顺序号)S──(年号)
一、适用范围
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下列企业标准,应当在组织生产之前向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:
(一)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;
(二)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。
二、备案要求
(一)企业在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前应认真阅读《食品安全法》、卫生部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》、《山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细则》等相关规定(可登陆“山东卫生监督网http://www.sdwsjd.gov.cn-业务频道-食品安全”栏目下载或“东营市卫生监督执法局网站http://wsjd.dongying.cn”下载)。
(二)企业制定(修订)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:
1、应当包括食品原料(包括主料、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)、生产工艺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、限量、技术要求;
2、企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GB/T1.1《标准化工作导则》第1部分的要求;
3、备案的企业标准内容应当符合《食品安全法》第十八条、第二十条的规定,不得与国家法律、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条款相抵触;
4、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:Q/(企业代号)(四位顺序号)S──(年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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